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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都委會通過桃園航空城計畫的陂塘除機場第三跑道4口陂塘外,其他陂塘畫為陂塘專用區不納入區段徵收,引起爭議,桃園縣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昨天說,縣府希望其中由水利會與私人共有的12口陂塘納入區段徵收,其餘畫為陂塘專用區不徵收。

先前桃園航空城計畫進行說明會,列入航空城計畫範圍內總共有25口陂塘,城鄉發展局表示,這25口陂塘包括蛋黃區的機場第三跑道內有4口陂塘,蛋白區有21口陂塘,其中12口陂塘為水利會、私人地主共有,7口陂塘為水利會、公有機關共有,另2口陂塘為灌溉陂塘。

內政部這次僅將機場第三跑道內的4口陂塘納入區段徵收,其餘陂塘均排除在區段徵收範圍,引起不少地主抗議陳情,質疑「私人持分的陂塘為何不納入區段徵收」。

吳啟民表示,機場第三跑道以外的陂塘,主要是涉及水利會持有土地,由於水利會希望將所有陂塘納入區段徵收,與縣府的規畫不同,因此都委會暫時排除在區段徵收範圍,縣府將與水利會溝通。

縣府希望機場第三跑道以外的21口陂塘,採不同陂塘分開處理方式,其中水利會、私人地主共有的12口陂塘,納入區段徵收範圍,其餘2口灌溉陂塘保留陂塘專用區,另7口陂塘是水利會、公有機關共有,仍保留陂塘專用區,財務較可行。

【2014/08/1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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